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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立委江惠貞、楊玉欣等人提案修改《廢棄物清理法》,增訂第50條之1,對隨地吐檳榔汁、檳榔渣遭處罰鍰的民眾,強制要求參加4小時的戒檳講習,協助民眾順利戒除嚼食檳榔的惡習,今天初審通過。

目前隨地吐檳榔渣,已可罰1200至6000元,但再犯率高,因此立委希望比照《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,增訂講習,經費則由收到的罰鍰專款專用。

環保署支持,另外也建議把亂丟菸蒂者納入,且拒不接受講習或時數不足者,應處罰鍰,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,得按次處罰直到參加為止

根據環署統計,去年亂丟垃圾、菸蒂、檳榔渣等廢棄物遭開單處分共6萬2千件,罰款9400萬元,其中,檳榔渣、檳榔汁佔2053件,亂丟菸蒂1萬5125件。

轉載-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ife/20130429/177497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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