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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政府為嚴懲酒駕行為,展現取締酒駕決心,22日上午在台中市議會通過修訂違規車輛移置法,將提高各類型車輛的拖吊費1倍。

市府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,原本交通局規劃拖吊3小時內領回才免收保管費,但市議會希望改為當日領回就免收,「市府尊重議會決定。」另考量執行拖吊的成本費用,以及違規拖吊當天領回車輛卻還要繳交保管費的合理性,移置費提高1倍,保管費則暫不調高,且規定只要被拖吊當天領回車輛者,免收保管費。

新法通過之後,移置費機車及自行車從100元變為200元,小客車及小貨車從800元提高為1600元,保管費則維持不變,月底發布後即生效。

「希望藉此增加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成本。」林良泰說,因為酒駕或吸食藥物後開車遭取締,通常是夜間執勤,屬勞力成本較高時段,才會加倍收費。

轉載-
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0422/195982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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