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酒駕原因 張懸:想找車位走路回家  

歌手張懸日前因酒駕遭緩起訴,她今日在臉書寫日記,說明酒駕與處分細節。她表示,當夜酒駕原因是因她想走路回家,所以用時速未超過15公里開在路邊找停車位,但隨即遇到臨檢。

歌手張懸5月10日開車行經台北市松江路、民生東路口時,警方臨檢後發現她酒測值超標,依法送辦。台北地檢署考量初犯,且犯後態度良好,以緩起訴處分。外界對張懸的酒駕行為及處分有諸多討論與質疑,她今天親自在臉書說明部分細節。

張懸先回顧當天酒駕臨檢情形,她說,「我當夜酒後駕車的原因,是因為我想走路回家,所以以時速未超過15公里的速度,開在路邊找停車位,駕車未及半分鐘,即遇到臨檢所以停下接受檢查。」臨檢當下,張懸並沒有辯解駕車動機,接受了酒測,沒有選擇拒測罰款,當時酒測值測出0.3,超過標準0.25,她依法被移送警局。

酒測沒過,張懸直言,「過程中並沒有因自己思慮不周而後悔,但若觸犯法律,我就誠心承擔負責。」而她負責的作法就是接受酒測及後續處分,但不會用道歉當作安撫聽眾的方式。

另外,有人質疑張懸家庭背景深藍,警察因此徇私枉縱。張懸回應,她一直清楚知道自己的背景、身份,所以裁決處分前後的所有法律程序裡,第一時間並沒有聯繫家人,以確保家人在過程中不會涉入,直到出完庭父親才知此事。

張懸演唱會在即,她最後和歌迷說,如果有已購票的聽眾對這篇說明不能接受、依然感到失望,請留言給她,她願以個人名義接受全額退票。張懸表示,會在演唱會結束後,回覆大家各自的留言。

張懸今日出面說明,公布了處分書的內容,並針對酒駕動機和之前諸多回應做說明,演唱會結束後,她表示會再繼續談論更多細節。

轉載-

http://times.hinet.net/news/186341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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