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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5/14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增定第50條之1條文修正案,檳榔族未來只要亂吐檳榔汁、檳榔渣,除了將被罰款1200元以上,還需要接受4小時戒檳榔班講習。

國民黨立委江惠貞表示,檳榔是國人口腔癌最主要原因,每10位口腔癌患者中,約9位曾經咀嚼過檳榔。根據衛生署統計,近10年來,台灣男性口腔癌發生率案死亡率持續增加,居台灣男性十大癌症發生和死亡情形第四位,是青壯年男性最常見的癌症類型。治療口腔癌所支出的醫療費用,也造成健保給付相當大的負擔。

江惠貞說,隨地吐檳榔汁、檳榔渣的民眾,過去僅能依據廢清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,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,但再犯率高,無法達到教化目的。

轉載-

http://udn.com/NEWS/LIFE/LIF1/7896187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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