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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控告菸草商的人很多,加拿大安大略省曾控告菸草商獲賠500億,唯獨鮮少有人注意到要控告酒商!美國愛達荷州5名犯下過失殺人、吸毒等罪嫌的囚犯留意到這件事情,他們認為自己犯罪的理由,就是因為當初喝下第一口酒後上癮,才會成為階下囚,因此提出要賠償。

5名囚犯於2012年12月10日向美國波依絲(Boise)地方法院提出聲請賠償案,強調9家酒商應該要設立警語「喝酒會上癮」,提醒民眾。但是這5名囚犯目前仍不打算請律師,酒商也尚未對此做出回應,因此法院後續審理態度、社會觀感將成關鍵。

5名囚犯之中的布朗(Keith Brown)因犯下開槍殺人致死案而入獄,他堅持這都是因為小時候喝酒上癮,才害他被判15年有期徒刑。

轉載-
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0106/149120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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