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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64歲男子葉復堯9度酒駕,檢察官認為他毫無悔意,依現行的《公共危險罪》起訴,卻只能請求法院分別量處8個月、1年徒刑。如果葉復堯在美國加州,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,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,最高甚至可適用死刑。

反酒駕是全民共識,不過政府的腳步恐怕還跟不上酒駕者的犯罪速度。台灣跟美國加州來比,就有一段不小的落差;初犯、無人員傷亡、無逃逸行為的酒駕者所面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6個月,罰款1500~1800美元。

若是在5年之內再次違反,吊扣駕照兩年,罰款和刑期加倍。駕駛者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,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,即使駕車人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,照樣會被控以謀殺罪。二級謀殺罪最高甚至可適用死刑。

根據立法院公報101卷第31期委員會紀錄,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建議交通部可以考慮預防性裝置。他舉加拿大為例,酒測值超過 0.08,,即吊銷駕照 90 天;而且禁止駕駛期滿之後,民眾要自費在自己車上加裝車測點火連鎖裝置。

江啟臣認為,這些預防性措施若能發揮作用,就能阻止酒駕不定時炸彈在路上跑來跑去。交通部長毛治國則回應,會有公開的政策性討論。

法務部今年6月召開刑法研修小組會議,就決定將酒駕撞死人的刑度從現行的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提高為三至十年。犯罪者除非賠償被害人獲得原諒,只要判刑超過兩年就沒有緩刑機會。

單純酒駕維持兩年以下的徒刑,不過也取消現有拘役、罰金等用錢換刑責的作法,不過修法草案目前仍躺在行政院,尚未排入議程,也讓不少民眾痛批「政府是睡著了嗎?」

轉載: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20918/103872.htm

 

9度酒駕 檢方起訴求刑1年

7362140-2893701  

新竹市64歲男子葉復堯酒駕紀錄累累,因沒錢易科罰金,都選擇入監,他今年1月第8度酒駕被抓,案件還在偵查時,6月再度酒駕,檢察官認為他法治觀念淡薄,毫無悔意,昨天將他依公共危險罪起訴,請求法院分別從重量處8個月、1年徒刑。
酒駕問題嚴重,不少人一犯再犯,酒駕者不止要上生命教育課程,新竹地檢署創「酒癮鑑定」,5年內三犯酒駕,須到醫院做酒癮鑑定並接受治療。

不過,葉復堯未配合到醫院做酒癮戒治評估,檢察官認為他自制力欠佳,法治觀念淡薄,且酒測值達到爛醉、不省人事狀態,酒後上路對往來公眾危害很大,害人害己。

「以後絕對不會再喝酒騎車了!」葉復堯昨晚一臉懊悔地說。妻子也苦勸「要戒酒,不要再喝了」、「喝酒後,不要騎機車出門」,不過,她也說,勸過很多次,但他還是不聽勸。

葉復堯和妻子住新竹市香山地區,育有2子,夫妻倆以拾荒維生,葉復堯說,家中經濟不好,拾荒繳不起酒駕罰金,只好選擇坐牢。

起訴書指出,葉復堯自93年起多次酒後騎機車上路被警察攔查,還有一次是喝酒騎機車自摔,因為沒錢易科罰金,葉都選擇入監執行,去年1月底剛出獄。

葉復堯沒記取教訓,今年1月20日晚間,在住處喝酒後騎機車出門,因行車不穩被警察攔下,他滿身酒氣,酒測值0.91毫克,那是他第8度酒駕紀錄。

今年6月10日中午,他在新竹市站前公園內喝啤酒,騎機車返家途中被警察攔下,酒測值1.08毫克,這是他第9度酒駕被警察攔查。

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昨天將葉復堯依公共危險罪起訴,對他第8度、第9度酒駕案件,分別求刑8個月、1年徒刑。

轉載: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7362140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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