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‧酒‧自殺 三類強制就醫  

內湖隨機殺童案件引發恐慌,衛生福利部緊急補破網,宣布將在兩周內召開專家會議,研議將有酒癮、毒癮者及高度自殺風險三類病患納入強制就醫範圍,保障病患以及周遭民眾的安全。

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表示,毒癮患者將從警察系統中,透過前科資料掌握;酒癮患者,目前初步傾向認定經常性使用酒精,嚴重影響生活、社交功能等酒癮行為,且出現自傷或是傷人的狀況,應立刻強制就醫;高度自殺風險的患者則只要出現自殺行為或企圖,經評估後,皆可達到強制送醫的門檻。

未達強制者 啟動追蹤

諶立中說,倘若醫師判斷這3類患者尚未達到強制就醫標準,政府將會把患者列為追蹤對象,該司也規畫與國內數家大型醫院合作,針對各地區的高關懷名單進行機動訪視,適時提供給家屬或是病患協助。

諶立中強調,國內有不少家長過度保護自己的孩子,不去就醫或忌諱就醫,也是造成類似問題的主因之一,家屬不該選擇掩蓋問題,而是積極面對家人生病的事實。

2008年實施《精神衛生法》後,原本2名醫師判定即可強制病人就醫,改為須經「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鑑定與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」審查後才能執行,而審查會成員包括專科醫師、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心理師、社會工作師、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、法律專家等7名成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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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門檻高 建議放寬

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,過去一年約有3千多件強制就醫的個案,而2015年申請強制就醫的件數為747件,700件通過審核。

「現在強制就醫的門檻真的太高!」諶立中表示,現行法規,患者必須「有自傷傷人或自傷傷人之虞」才可強制就醫,但審查會中只要有一個委員反對,所有評估流程都必須重來一次。

他坦言,在臨床實務上,確實有未達標準者或沒有意願治療者不接受治療,讓人權與醫療陷入兩難,間接使得政府無法及時介入、掌握這些患者。

人權與醫療 陷入兩難

諶立中舉例,他一個朋友因前往法國遊玩,突然思覺失調症發作,一個人在街頭拖著行李到處遊蕩,當地警察上前盤問後,發現他神智不清、話都說不清楚,因此就立刻將他強制送到醫院就醫,但這樣的狀況,在台灣,警方頂多上前盤問幾句,倘若沒有出現任何攻擊行為,警消也都無能為力。

諶立中說,若能順利放寬強制就醫的門檻,這些病患就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幫助,也能保障周邊民眾的安全。

轉載-
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60330000394-2601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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