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財政部政風處長歐建志去年底酒駕遭查獲,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,台北地檢署今偵結,給予歐緩起訴,期限1年,檢方並命歐繳付12萬元給國庫。
廉政署日前召開考績會,認定歐酒駕但未肇事、未濫用職權,記1大過處分。
51歲、警大畢業的歐建志,調查局調查班26期結訓,曾任派出所長、調查局南機站、法務部政風司科長、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主任、廉政署綜合規劃組組長。
歐建志去年12月24日晚間開車前往大安區某餐廳參加公務聚會,將車停在餐廳停車場;聚會結束後,歐原打算翌日再回餐廳駕車,但因該餐廳停車場營業時間外無法進入,歐擔心隔天一早無法取車,便將車移往其他停車場。
歐駕車行經建國南路、市民大道口,不慎碰撞1輛停在路旁的汽車。姜姓車主下車查看,發現2車僅是輕微撞上,車子未有明顯毀損,歐見狀隨即表示願包紅包給姜壓驚,然後準備攔計程車離開。姜聞到歐渾身酒味,立刻將歐攔住,接著打電話報警,警方獲報到場,發現歐的酒測值高達0.85,依法將他移送偵辦。
轉載-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60203002270-260402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