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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警察表示,將街頭醉鬼送到商業營運的「酒醉者收容所」,比較不浪費警力資源。

按照這個構想,酒醉失去意識而無法照顧自己的人應該被送到收容所,等他們清醒以後讓他們自己支付費用。

英國警長協會(Association of Chief Police Officers, Acpo)發起酒精危害的宣傳活動,支持這個構想。

罰款加收費

英國北安普郡警長阿德里安·李(Adrian Lee)表示,警察局的拘留室不適合關押那些「沒有自理能力的醉鬼」。

「而且也不應該花費納稅人的錢來治理醉酒問題。」

「為什麼不把他們關進商業營運的醉酒者收容所,讓商業公司負責照顧他們到酒醒之後呢?」

「等到第二天他們酒醒之後,我們會給他們定額罰款,商業公司還會向他們收取照顧費用,這筆費用應該不小,足夠讓他們記取教訓。」
反對意見

警長協會表示,只有那些失去意識,沒有自理能力的醉鬼才會被關進醉酒者收容所。那些酒醉犯罪的人仍然會關在警察局的拘留室,而那些需要接受醫療的酒醉者會被送到醫院。

一名女發言人說,對那些醉倒街頭站都站不起來的人 ,警察不能視而不見,但管理這些醉鬼並不是警察最重要的工作。

但是警察工會對此有不同意見,並表示商業營運的醉酒者收容所製造的問題可能比解決的更多。

「這只是暫時辦法,並非可行或長期的解決辦法。」

轉載-

http://www.bbc.co.uk/ukchina/trad/uk_life/2013/09/130918_life_drunk_tanks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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