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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選現原形 議員酒醉大鬧派出所24  

雲林縣新科議員黃勝賢當選第三天,酒後返家搭計程車和司機口角,被載到北港派出所,他不但毆打司機,還誤認警方要辦他酒駕,向女警丟瓶裝水,在派出所內幹譙追打警員;事後警方顧忌民代身分,低調避談警員受辱過程。

檢方及縣警局事後接獲檢舉,認為應維護警員執法尊嚴,正朝妨害公務方向偵辦;黃勝賢稍晚鞠躬道歉,他表示,案發當下酒醉不知道狀況,隔天才知道動手打人,對於辱罵警員一事也深表後悔。

黃勝賢(四十七歲)是去年十二月一日到嘉義市訪友,酒後請計程車司機載他回雲林北港家中,但說不清楚地址,計程車駕駛只好將他載到北港派出所,值班警員請他入內泡茶醒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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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黃誤認警方要辦他酒後駕車,向處理的女警辱罵,後來還跑到外面找計程車司機理論,並揮拳打到司機的右眼臉,司機當場血流如注;警員將黃架開,黃怒嗆「要打架也可以,不要以為警察我不敢打,辭掉議員可以了吧。」黃勝賢後來還持礦泉水丟向一名女警,並持續對現場警員飆罵。

受傷的計程車司機被送往北港媽祖醫院包紮,雙方以二十七萬元達成和解;《蘋果》向北港警分局詢問本案及是否有警員遭辱,警方不承認自己被追打,僅強調計程車司機傷害罪部分,雙方已達成和解,「應該沒什麼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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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彥暉表示,檢方接獲情資,發現確有警員受辱,黃勝賢議員涉嫌妨害公務;北港警分局長余鴻恩表示,分局已提供派出所內的監視器畫面給檢察官,黃勝賢確實有辱罵女警及丟礦泉水,但無動手打警員。黃勝賢表示,案發當下酒醉不知道狀況,直到隔天才知道動手打人,至於辱罵警員一事深表後悔。

無黨籍的黃勝賢曾任一屆北港鎮民代表,去年底返鄉參選雲林縣第18屆第6選區縣議員,以5930票當選縣議員,夫妻兩人同時當選縣議員與鎮代。地方人士私下表示,黃勝賢交遊廣闊,喜好跟好友聚會小酌,喝酒豪爽的他,幾乎都喝到酩酊大醉才罷休,但也因此常與人發生衝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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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50117/543569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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