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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司法之恥!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陳鈺琳,本周一凌晨到酒吧看NBA林書豪比賽轉播時,竟與兩名涉貪警官喝酒,又涉嫌罵女老闆「醜、身材差」,還拿椅子作勢砸人,受阻後跑出店外亂踹他人車輛並辱罵路人「幹你娘」而被路人揍一拳,接著又赴派出所報案,仗勢法官身分咆哮,還用水潑人,行徑囂張。司法院昨火速將他停職並送公懲會議處。

花蓮地院昨為此開記者會,發言人、民事庭長湯文章表示,對陳鈺琳(四十四歲)行為「感到非常遺憾,並向社會大眾道歉。」一名法官則痛批:「清晨四點多還在喝酒鬧事,之後能上班開庭嗎?簡直丟臉!」民眾卓小姐也不滿說:「法官了不起喔!這種行為跟流氓沒兩樣!」司改會則認同司法院明快停職。 

與貪警把酒言歡

據指出,陳鈺琳二十日凌晨二時許到花蓮市林森路River酒吧看NBA球星林書豪大戰小牛的比賽轉播,在酒吧內涉嫌和捲入電玩弊案遭起訴、停職的涉貪警察陳金標(刑警大隊原偵查隊長)、郭汝俊(吉安分局原偵查隊長)等人把酒言歡。該電玩弊案現由花蓮地院刑事庭審理中。
席間,酒吧女老闆李玉琴向陳鈺琳敬酒,有點茫的陳竟嫌她「臉蛋、身材差」,李女不甘受辱站起來罵人,陳則拿椅子作勢砸人,所幸被人阻止,隨後陳至店外亂踹路邊一輛汽車出氣,一名孟姓男子騎機車路過,也遭陳譙「幹你娘!」孟男氣不過打陳下巴一拳,雙方引爆肢體衝突,陳隨後跑到附近的中山派出所報案。 

司法院火速停職

陳鈺琳到派出所對值班警員叫囂:「法官被打了,你們警察在幹什麼!」警方立刻找來李女及孟男,但陳卻在派出所朝兩人潑水,最後連筆錄都沒作就落跑。 
花蓮地院昨據酒吧、派出所監視器畫面等證據,認定陳嚴重違反《公務員服務法》及法官倫理,決議將陳送政風室調查並交司法院懲處;司法院決定停職處分。 
花蓮警分局副局長劉金元指出,陳鈺琳到派出所後因三方都未提告,加上處理警員認為陳的舉止是酒後失態,未達妨害公務程度,因此未追究。 

將調查是否涉弊

記者昨聯繫不上陳,但花蓮地院表示,陳說去酒吧「想感受一下球賽氣氛」;當時見酒吧裡有認識的停職警官郭汝俊,雙方打招呼後他只停留約十分鐘。至於陳和涉案警官是否相約到酒吧、有無涉電玩弊案內容,法院將進一步調查。 

陳鈺琳 小檔案

◎年齡:44歲
◎現職:花蓮地院民事庭法官(已停職)
◎婚姻:已婚
◎學歷:輔大法研所碩士、司法官訓練所36期結業
◎經歷:基隆地院法官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 

轉載: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4047641/IssueID/201202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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