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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逃逸撞警車受傷 女子要求國賠遭駁回  

前年(2014年)一名蔡姓女子與林姓友人聚餐飲酒後,由林男酒駕騎乘機車載蔡女回家,途中因遇到警方攔查而加速逃逸,最後失控撞了警車後倒地。事後,蔡女卻控告警方追車害她受傷,要求醫療費、精神賠償、看護費用等國賠近百萬,最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蔡女明知林男酒駕還上車,無視公共安全,全案駁回,可上訴。

根據報導,前年2月,花蓮分局員警遇到酒駕騎機車載蔡女的林男,林男看見警方欲盤查便加速逃逸,甚至蛇行、逆向、跨越雙黃線,最後擦撞警車頭倒地。林男被驗出酒精濃度高達0.86,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,蔡女則腎臟破裂、多處擦傷,事後蔡女提起訴願,表示員警高速逼車才導致林男摔車,要求醫療費、精神賠償、看護費用以及治療期間損失的薪資,總共約114萬,遭花蓮縣府駁回,去年9月又再提起行政訴訟,改求償約95萬元。

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,林男本有停車受檢的義務,若非他酒駕以及逃逸也不會摔車,警方追緝犯罪亦是維持公共秩序與安全的必要手段之一。此外,蔡女明知林男酒駕卻不制止也有責任,故予以駁回。

事實上去年才有一起判例,宜蘭一名李姓男子酒駕,為甩開警方竟自撞路樹死亡,法院同意警方應負責任賠償192萬,讓基層員警士氣受打擊。而這起酒駕申請國賠遭駁回,許多網友紛紛表示,「英明法官終於重現江湖了」。

轉載-

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2/204846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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