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2月A1類(送醫24小時內死亡)車禍,造成9人死亡;警方今天在交通會報中表示強力取締,台北市長郝龍斌指示,對於酒駕肇禍,執法一定要能發揮嚇阻效果。

依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,台北市2月發生9件列管A1類交通事故,造成9人死亡(機車騎士4人、行人及小客車各2人、自行車1人);單是2月24日至29日陰雨天期間,就發生4件死亡交通事故,發生情形有明顯密集趨勢。

由於去年同期A1類車禍僅5件,且2月9件車禍事故,其中7件肇事時間都是在深夜凌晨時段、連續雨天造成駕駛人視線不佳、駕駛違規左轉、未依規定讓車、未注意前車狀況;另其中5件駕駛人有酒後駕車情形,且檢測值超高。

對於今天交通會報中警方表示已進行強力取締,但郝龍斌指出,對於酒駕肇禍數字,背後還包括僥倖未經臨檢查獲,以及未肇禍部分,因此員警執法一定要能發揮嚇阻效果。

台北市去年A1類車禍死亡人數81人,雖然與99年相較減少,也是10年來「次低」紀錄,但比較97年的74人,仍增加7人;北市交通局今年鎖定工作目標,希望能「打破97年的紀錄」,或至少要降到80人以下。

交通局表示,針對A1類車禍事故,今年新做法,在事故發生後7天內,會同交通大隊、轄區分局與派出所、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等單位進行現場會勘,瞭解事故現場交通設施是否有補強之處,以強化行車安全;同時轄區派出所在事故地點,針對肇事原因實施為期兩週巡邏、守望及執法作為,避免A1類車禍再次發生。

轉載: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society/11050302/1320120302008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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