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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3日凌晨0點00分時,全台開始實施「全球最嚴格酒駕新法」,8分鐘後,就在新北市查獲一名酒測值每公升0.37毫克的高姓駕駛人,警方依法扣車究辦。新法標準規定酒測值0.15超標、0.25法辦,以體重60公斤者為例,只要喝3罐啤酒就可能被法辦,至少應判處2個月以上有其徒刑。

「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」口號呼了那麼多年,酒駕事件卻仍層出不窮,新法上路後,取締標準更為嚴格,新北市警方在0點8分、0點16分、0點37分查獲三名駕駛,酒測值都超過每公升0.25毫克。

依據新法標準換算,只要喝下一又四分之三罐啤酒或三分之一瓶紅酒,酒測值就會達0.15毫克,警方可依法開罰。13日起,警政署啟動全國擴大取締酒駕,每月至少2次勤務,除要求各轄區加強取締,並針對容易發生酒駕或酒後肇事地區、路段與時段,彈性規劃酒測勤務。

有媒體探訪指出,光是台北市就出動600名警力,在122處地點執行酒駕攔檢,除了夜晚出動外,白天時段也會值勤,而且臨檢點還會每天更動,目的就是要嚇阻酒駕。另外,警政署也嚴格取締「毒駕」,酒駕、毒駕者依法至少判處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,若致人於死或重傷,可判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」、「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」。

轉載-
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0613/222153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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