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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東47歲蔡姓男子,8次酒駕被取締,第7次酒駕開庭,開庭當天又酒駕,前5次被關1年4個月,罰款9萬元,後3次尚未執行。

「最好把他關起來,都不要出來」,和蔡男住在一起的姊姊,說到弟弟喝酒,恨不得弟弟馬上被捉去關起來。她指著被打破的電視、窗戶和房門說,這些都是弟弟喝酒後「發酒瘋的傑作」。

蔡男姊姊說,她和弟弟住在一起,弟弟平常打零工,沒有工作的時候就喝酒,從中午喝到隔天早上,有工作找上門才停,酒後吵得她無法睡,踹她房門。

「沒有救了啦」,蔡男鄰居說,蔡男是附近3村莊有名的「喝酒十大惡名」,他喝啤酒已經沒感覺了,要喝米酒才會醉,只要遠遠看到騎車蛇行的就知道是他。

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孟芝表示,蔡男總共8次酒後騎機車被捉,第1次是民國96年,被判拘役55日,第2次被判罰新台幣9萬元,第3至5次分別判3個月、6個月、6個月,第6次被判9個月,第7次檢察官求處11個月,第8次尚未起訴。

今年2月21日蔡男第7次酒駕開庭未到,法官問他,為何開庭未到,也沒有請假。他向法官表示,當天他騎機車到法院途中,因酒駕被捉,所以無法出庭;不過,法官調查,蔡男開庭是早上,酒駕是下午。

日前再度開庭,蔡男進入法庭,庭內所有人都聞到酒味,法官問他是否又喝酒了,他說,上次酒駕機車被扣押,所以搭公車,等公車時很無聊,喝了3瓶啤酒。

蔡男前5次喝酒,總共被關1年4個月,罰款9萬元,尚有3次酒駕未判決確定和執行。檢察官和法官很納悶問蔡男「為什麼要喝酒?關不怕嗎?」,蔡男低頭不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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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7839742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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