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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政府20日舉辦「拒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」記者會,除呼籲商家響應,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,也推出「民眾檢舉業者違反販售即可拿到5成罰款獎金」的新制,希望縣民一起來,共同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。

縣府衛生局指出,雖然政府明訂商店不得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,但根據10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,苗栗縣有高達63.9%的青少年沒有因年齡不足遭到拒絕,且其中有59.1%是來自商店,顯見縣內青少年取得菸品相當容易。

衛生局表示,美國衛生部201012月發表報告指出,吸菸對於正值發育的青少年,會造成學習力衰退、體能下降等多種害處,且越早吸菸越容易成為重度成癮者,對青少年影響甚鉅。

為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,縣府今天舉辦「拒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」記者會,除呼籲業者一定要確實執行詢問年齡、出示身份證、未成年拒售的3步驟,也邀集在地販售菸品店家與縣長劉政鴻一起宣示向未滿18歲的青少年說「NO」。

位於獅潭鄉新店村台3線路旁的旺元商店老闆娘黃秀美表示,只要有年輕人買菸,她一定會當場詢問是否有18歲,若有疑慮,也會要求拿出身份證。黃秀美說,她是以為人母的立場為出發,絕對不能因為賺錢來斲害了下一代。

縣長劉政鴻呼籲大家響應支持不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,對於菸害防制法規定,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,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款,他也指示衛生局,只要查到違法就處以最高5萬元罰款,且絕對要嚴格執行。

另外,為遏止青少年輕易取得菸品,縣府也訂定「苗栗縣民眾檢舉菸品販售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」,劉政鴻強調,凡檢舉業者違反販售且成案者,就可拿到2萬元檢舉獎金,希望全體縣民一起來,共同維護我們下一代的健康。檢舉專線:0800-531531。

轉載:http://n.yam.com/greatnews/healthy/20120720/201207206483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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